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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及个人的公示

2023-12-06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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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696号)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公安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综合考虑在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中的实际表现,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经审核发现推荐集体及个人存在廉政风险及违法违规问题。被推荐的城市公交企业或被推荐个人所属的城市公交企业目前均不存在欠薪欠保问题。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突出集体(9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梧州市城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北海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防城港市投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综合运输发展中心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贺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突出个人(12个)

陈中悦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李鸿学 南宁市白马快速公交有限公司

罗棋宾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莫小华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李鸿明 桂林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巴分公司

袁文煌 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

   防城港市投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张灼彬 钦州市开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贺州市综合运输发展中心

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电话:0771-2115630;

邮箱:gxjttzhc@gxjty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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