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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渡期工作的通知

2024-06-19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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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有关要求,原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停止使用。为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管理工作,现将证书过渡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延期

延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考核合格证书》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原有《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证书变更

临时调整《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程序。在2024年12月31日前,需要办理《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的,请相关企业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原件和原单位解聘证明、受聘单位劳动合同、受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3个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南宁市白沙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809室。

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等文件中已有明确,请相关企业自行到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待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运行后,原有《考核合格证书》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系统中重新办理延期、调转等事项,换发新版《考核合格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简明,联系电话:0771—495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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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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