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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降费减负 助力脱贫攻坚

2020-05-24 15:49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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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降低我区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深度贫困地区物流成本,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交通脱贫攻坚战。

《方案》明确,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等12条途径我区20个深度贫困县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此次调整中涉及的桥隧共计146座,免收费里程190.409公里。此次调整后,1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2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89元/车公里,3类为1.49元/车公里,4类为1.89元/车公里,5类为2.19元/车公里,6类为2.33元/车公里,收费标准均为全区最低水平。经测算,该政策措施预计平均每年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1.32亿元。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降低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2. 关于降低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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