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
2.起草说明
2021年12月31日
(此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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