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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2020-04-26 17:28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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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具体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场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全区水路运输执法机关、社会公众

开展港航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

制作《港航法律法规汇编》,发放至全区航道、船检、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港口部门;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刊发推文1篇。

2020年 6月30日

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王永兴

0771-211548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全区水路运输执法机关、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

开展港航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

制作《港航法律法规汇编》,发放至全区航道、船检、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港口部门;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刊发推文1篇,在《中国水运报》刊登稿件1篇,联系广西电视台完成1期节目录制,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600册,发放至全区航道、船检、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港口部门,并指导地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对水路运输经营主体的宣传工作。

刊发1篇推文、刊登1篇稿件及录制1期节目已于2020年1月完成,其他活动内容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厅政策法规处、水运管理处,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王永兴

0771-2115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社会公众及执法对象,尤其是国际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

开展集中宣传1次。

各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在单位办公地点和办证窗口,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制作板报、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3天

2020年11月30日

厅综合运输管理处,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张小健

0771-2115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社会公众尤其是国省干道沿线建设施工单位、养护作业单位、重点道路运输企业

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送法进企业

在辖区内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学校、企业等进行现场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宣传标语及横幅60张;各直属单位在中心机关制作宣传展板10块。

2020年7月30日

厅建设管理处,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姜永春

0771-2115657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村庄、单位、运输企业

结合“路政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

在辖区内重点城区以及人、车流量较为集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区域设立宣传咨询点20处,张贴宣传海报及横幅50张,印制2000册。

2020年8月30日

厅政策法规处,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周北

0771-21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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