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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

2020-12-15 0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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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现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规划。

为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明确了17项工作任务,并逐项细化任务内容、时间安排及责任处室(单位),从而确保任务措施到位到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1.集中宣传水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制作《港航法律法规汇编》,发放至全区航道、船检、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港口部门;在微信公众号刊发2篇关于《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推文;联系广西电视台录制1期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专题节目;印制发放《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单行本共600册。

2.集中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直属单位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集中开展了1次为期3天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500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制作板报1栏,接受群众咨询93人次;同时组织直属单位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悬挂横幅1条,发放普法宣传册500份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集中宣传普通公路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深入国省干道沿线村庄、学校、企业等进行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及横幅973张;宣传展板154块。

4.集中宣传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共发布悬挂、张贴横幅标语231条,制作展板77块;利用电子情报板发布宣传标语421条;出动宣传车次654辆次。同时,开展“宣传七进”活动390次;发放宣传资料3.82万份。

(三)聚焦热点,力推民法典宣传热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厅紧跟社会热点,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一是定购了220本民法典读本并发送至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确保人手一册。二是集中组织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并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厅直属各单位对照执行。三是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讲座视频连接至全区交通运输部门并在广西交通运输系统中引起热烈反响。

(四)拓展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持续在厅门户网站中的“以案释法”板块发布行政执法案件和涉及行政执法信访案件典型案例,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将执法相关的依据、程序、救济途径等向公众进行充分解释说明。二是在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QQ群、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直播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 存在问题

(一)普法工作力量薄弱。

部分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少,任务繁重。如我厅法制机构除普法任务外,还负责立法、行政审批、超限超载治理、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法律事务审核、行政诉讼等工作,难以在普法工作上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

(二)部分地区普法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组织厅直属单位在国省干道沿线村庄开展普法工作时发现,农村地区普法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一方面,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逐年增加,普法对象较难集中起来开展普法教育,致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另一方面,受农业生产季节性的影响,农民普遍农忙时早出晚归,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集中安排普法时间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推进民法典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学习宣传贯彻。

一是自觉遵守民法典确立的制度规则体系。将民法典精神和具体规则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过程,营造公平合理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二是按照民法典精神及规定,依法全面履职。通过调整或修改部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和精神的文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地交通运输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活动。三是进一步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将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及管理服务活动中。

(二)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宣贯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现已提交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待正式颁布后,我厅将积极做好相关宣贯工作。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做好解读工作。同时联合自治区级主要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在人、车流量较为集中的农村公路路段设立宣传咨询点,布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做好行业内部宣贯培训活动。引导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及职工熟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同时举办宣传座谈会,邀请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养护作业单位、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就条例实施工作开展座谈讨论。

(三)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方式。

一是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具有感染力、传播力、实用性的特色法治文艺作品、法治文化用品,编写趣味性、教育性强的普法读物。二是深度结合新兴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抖音、微博、快手等新兴传媒传播法律知识。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和认可度。三是建设群众喜欢的法治文化主题交通场所。将法治宣传与交通场所结合在一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治思想、法治观念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出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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