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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不服某公路管理局行政复议案

2018-09-18 17: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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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申请人:谭某

  被申请人:某公路管理局

  基本案情:2015221日,申请人谭某在某国道某处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施工修建房屋。2015226日,经被申请人执法人员勘验调查后,制作了《询问笔录》、《勘验笔录》,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536日向申请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申请人一直未自行拆除涉案房屋,被申请人于2015313日制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于2015320日制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公告》,要求申请人2015619日前自行拆除涉案房屋,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拆除。201587日,被申请人制发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实施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措施。2015821日,因文书有误,被申请人撤销了上述决定书,并重新制作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15821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认为:其在自己的责任地建房用于养鸡,房屋在公路界桩以外,且非永久性建筑,高度仅3.2米,不影响公路设施;且被申请人同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错误;也未见被申请人处理该国道两侧的其他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有执法不公之嫌。故申请人于20151015日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被申请人答辩称:该国道于201010月竣工通车,申请人于2015221日在该国道某处右侧修建建筑物,所占土地均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论建筑物是临时性还是永久性,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该建筑物已影响其他居民的安全,被申请人接到举报后依法予以查处,并非选择性执法,凡是涉及违法建筑物,被申请人都将依法处理。综上,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请求予以维持。

  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决定予以维持。

  【焦点问题评析】

  随着城乡开发和第三产业的兴起,受“马路经济”思想的影响,我国公路街道化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沿公路修建、扩建房屋的现象大大增加,导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加大了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养护与管理的难度,严重影响了公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建筑控制区与农民的利益相冲突

  建筑控制区涉及的土地很多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原本对这些土地有较大的使用权和处分权,认为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养殖、建房就是合法,而建筑控制区的设立和农民的这些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冲突。

  二、宣传力度不足

  公路沿线很多居民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群众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不了解,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得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违法建筑既是对交通的危害,也有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

  三、执法力度不够,让违法建筑有隙可乘

  由于缺乏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保护,导致一些比较强硬的钉子户很难被拆除,加上执法手段有限,降低了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在执法的时候“挑软柿子捏”,这不仅让部分违法者有恃无恐,同时也给群众留下执法不公的不良印象。

  四、一些部门和单位相关公路相关法律意识淡薄

  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缺乏对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只顾本单位利益,没有经过相关公路管理部门和机构的审批,在建筑控制区乱挖乱埋、乱设乱建。路政执法人员在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却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阻碍,导致执法行为不能进行到底,也容易给群众留下“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的印象。

  【案件启示】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护路、爱路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用电视、网络、微信、宣传牌、到村走访、发传单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开展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多手段多举措加强治理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对那些顽固、影响恶劣的违法人员和违法建筑,加强打击力度,坚决进行处理,以保证建筑控制区内没有违法建筑,维护公路的效能和安全。

  三、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

  处理好与沿路各村群众的关系,尤其是与村里声望较高村民的关系,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到村走访,与村民多沟通,扶助贫困户,树立路政执法人员亲民形象。走群众路线,与村民发展友好关系,有助于工作顺利开展和得到村民的支持,减小执法难度,在处理违法建筑时,有可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加强公路巡查

  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萌芽和蔓延。加强源头管理,把公路违法建筑及其他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及早发现及时制止,既可以减少农民的损失,又避免矛盾的激化,增强管理的效果。

  五、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公正执法

  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避免选择性执法。要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典型事例宣传教育,以点带面,用典型违法建筑案例做反面教材敲响警钟。

  六、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处理路政案件,提高执法水平。平常注意收集一些典型公路建筑控制区控制执法案件,让路政执法人员分析、认定处理的正确程序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处理复杂案件的工作能力。同时,对于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谨慎,避免出现适用法律错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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