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公文种类: 通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交铁建函〔2022〕4号 | |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 印发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文年份: 2022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梧铁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21〕31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西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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