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文种类: 通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二十批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名单的通知(桂交水运函〔2022〕130号)
发文字号: 桂交水运函〔2022〕13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5日 印发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年份: 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二十批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名单的通知(桂交水运函〔2022〕130号)

2022-04-27 17:5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南宁、梧州、贵港、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促进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发〔2014〕8号),现将第二十批具备优先过闸资格的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名单予以公布,请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会同船闸运行部门认真做好核定工作,公告备案船舶发班证明(海事出港签证信息)与船舶船期表、始发港、目的港等要素须一致才可享受优先过闸。

附件:第二十批具备优先过闸资格的广西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及备案船舶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