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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办文函〔2022〕19号​)
发文字号: 桂交办文函〔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印发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年份: 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办文函〔2022〕19号​)

2022-06-17 17: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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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通〔2022〕2号)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绩效办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深入分析研究,编制了《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书记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目标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和反馈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实施方案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实施方案

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办以问卷调查形式组织开展领导评价,以电话访问、网络评议、问卷调查形式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共收集到对我厅的评议意见和建议23条。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通〔2022〕2号),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成效将计入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总分,重点事项整改成效明显、影响力大还将获得加分。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提高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国之大者”,加快推进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共建共治的内生动力,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落实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好责任分工,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对性质相对单一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事关全局的问题克难攻坚、集中突破,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坚持从严从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逐一制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在厅门户网站、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坚持统筹结合。把抓问题整改与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把抓问题整改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各部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把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普遍性问题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三、程序步骤

(一)制定整改措施

1.实行分类管理。4月底前,厅绩效办会同各处室各单位对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和梳理归并,对于指向明确、反映问题客观的建设性意见建议,逐一明确整改牵头处室(单位)、责任处室(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精准管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意见建议,由相关责任处室负责年内适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明确整改重点。4月底前,厅绩效办会同各处室各单位从建设性意见建议中,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意见建议,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标注。对重点整改意见建议,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

3.作出整改承诺。厅绩效办负责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示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5月底前,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点整改意见建议二维码等进行公示;12月底前,将整改成效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情况的网址或照片报自治区绩效办备案。

(二)加强跟踪督办

1.统筹协调推进。各牵头处室(单位)、责任处室(单位)要强化整改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推进。通过座谈交流、情况通报、交办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落实对策,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强化过程管理。各牵头处室(单位)、责任处室(单位)要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8月中旬前,报送前期整改落实情况及与意见建议人沟通对接情况,12月中旬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与意见建议人沟通对接情况;厅绩效办负责通过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定期填报整改进度情况,8月底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12月底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

(三)确保整改实效

1.掌握考评规则。2023年1月底前,自治区绩效办将委托民意调查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满意度评价,并纳入社会评价总分;同时,将委托邮政公司,对点多面广难以运用卫星遥感测绘技术辨别的项目,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就整改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察访核验。每发现一个项目未按要求整改的,在社会评价总分中扣0.5分。对成效明显、含金量高、影响力大、获得感强的整改事项评选为“十佳整改案例”,并在社会评价总分给予2分加分。

2.落实整改责任。按《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抓好落实。

3.认真对接沟通。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入实际,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

附件: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工方案一览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