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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11-22 14: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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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广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1月13日印发了《广西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对加快构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工作部署和要求。

2021年1-10月份,全区快递服务业务量完成8.26亿件,同比增长37.18%,为服务“六稳”“六保”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仍存在末端服务能力不足、可持续性较差、基础设施薄弱等一些突出问题,与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差距,亟待完善政策指导,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发展质效。

二、工作目标

分批分期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到2022年6月底,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快递进村”率达到85%;到2022年底,全区“快递进村”率达到85%。到2025年,全区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三、加强四个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村邮政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与共享;建立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综合站点;加快推进“邮快合作”。

(二)加强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快递进村”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分类推进;支持打造共同配送平台;鼓励企业共享数据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

(三)加强协同发展体系建设。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主要渠道;推进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完善农村客货运输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

(四)加强冷链寄递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共建共用设施提升冷链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将“地头冷库”纳入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统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重点做好四项任务

(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整合末端寄递资源;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将乡村快递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支持建设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推动将“快递进村”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分批分期推进“快递进村”工作。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加大农产品上行公共服务支持力度;申报创建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推进“广西好嘢”品牌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建设;支持建设农产品上行产地仓;支持供销社组建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邮政企业服务农产品上行。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多部门协同配合推进资源融合共享;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统筹各级财政支持农村公益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四)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建立健全区市两级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支持设立县级邮政监管机构;支持建立协会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五、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接联系,强化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并及时评估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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