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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3-12-27 18:5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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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5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号)等工作要求方便人民群众降低物流成本,巩固拓展学思想惠民生成果,持续服务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收费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其中: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全区路网资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优化提升物流服务。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合力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优化服务、提质增效”原则,综合考虑广西路网通行能力、社会承受力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设运营情况等因素,创新差异化收费措施方法,促进交通物流业降本增效,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服务经济持续向好。

(三)工作任务

本方案延用了《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桂交规20212)成效显著的保障措施和经验做制定了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和分方向、自主定价等六种差异化收费方式。

1.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保留对所有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措施(与其他使用ETC支付的差异化收费通行费优惠不叠加)。

2.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保留对通行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罗城收费站至和睦收费站区间使用ETC支付的六类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9折优惠。为精准实现“交旅融合”“引客入桂”“引车上路”目标,优化调整自驾车通行费优惠范围,对所有的一类ETC客车在每周五 00:00至周日24:00(假期调休除外)通行靖西至龙邦公路巴马—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巴马—凭祥公路大新经龙州至凭祥段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天峨—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7条试点路段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

3.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保留对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继续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河池至百色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以及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以及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11条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

进一步加大货车通行费优惠力度,对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上思至防城港公路大塘至浦北公路、南丹至下老公路天峨至巴马公路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巴马-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巴马-凭祥公路大新经龙州至凭祥段、乐业至百色公路、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柳州至武宣高速公路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17条试点路段,实施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大件运输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费8.5折优惠措施,其中,对从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的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再给予9折优惠

4.分车型差异化收费保留对合法装载的二类至五类货车实行无差别8.5折优惠,六类货车无差别9.8折优惠,机场高速除外(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ETC车辆,在预约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钦州、北海、防城3个港区和东兴、友谊关、凭祥3个公路铁路口岸(以下简称“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以及西江经济带港口、码头时,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其中进出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并通行上述17条试点路段产生的车辆通行费,在减半基础上再给予9折优惠。

新增合法装载20英尺、40英尺、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专用ETC车辆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 )引导长距离出行用户行驶高速公路,提升行车安全性;对安装使用ETC行驶高速公路的新能源货车加大通行费优惠力度,促进交通智慧绿色低碳发展每月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次数在30()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相应的广西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9折优惠,支持道路客运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分时段和分方向差异化收费保留对指定时间段内通行兰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宁段)指定收费站点以及南宁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点区间,使用ETC支付的一类客车给予通行费8折优惠;新增18:0024:00通行信都至梧州公路,从仁义收费站进站、旺甫收费站出站并使用ETC支付的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

6.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协商,探索创新自主定价方式,对通行管辖路段的特定车辆,通过“以量定价”“量身定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递远递减”“空车”差异化收费,以及“会员积分制”等方式实施自主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降费引流,多方共赢”目标

(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适时评估优化四方面工作举措,建立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做好实施差异化收费路段的效果监测及评估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关于实施时间及实施效果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为3年,即从202411日起20261231日止。

(二)实施效果

本方案积极探索实践收费公路政策措施创新科学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合理分流,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切实减轻群众出行负担,促进交通物流业提质增效,助力推进我区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公路网协同健康发展,高质量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水平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预计2024年优惠车辆通行费金额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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