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2024-01-09 16: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于2023年12月31日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桂交规〔2023〕10号),为方便相关部门和人员更好地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被称作“公路第一杀手”,不仅破坏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还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2004年全国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厅牵头组织开展治超工作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经持续治理,全区治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向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体现在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源头监管责任不断压实、路面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科技治超成效不断显现、信用治超机制不断健全、治超立法不断完善等各方面。但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因超限超载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治超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和漏洞,如部分货物装载源头监管缺失、货车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软硬件设施建设滞后、部门数据未共享、信用惩戒覆盖面不全;全区治超方式仍停留在治标阶段,治理重心仍以末端执法为主,发展与安全关系未有效平衡等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治超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厅拟定了《行动方案》,力争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推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形成全闭环,全面提升我区车辆超限超载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完好畅通、规范道路运输市场。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和预期,参考外省治超经验,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及各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在持续巩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形成全闭环,促进治理重心从末端执法向源头管控前移,治理手段从常规操作向科技支撑转变,治理方式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治理模式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基本建立“源头管控、路面监管、科技引领、信用惩戒、法治治超”新模式,逐步形成全区治理“一把尺、一盘棋、一张网”新格局,力争构建“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新体系,实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到2023年底,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基本建成,实现治超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整治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有效遏制车货总重100吨以上、超限超载100%以上(“双百”)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到2024年底,有效压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科技治超,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遏制车货总重80吨以上、超限超载6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到2025年底,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规划全面实现,全面实施信用治超,推动出台治超地方性法规,有效遏制车货总重60吨以上、超限超载2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41%以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内;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率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二)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路行业法律法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等规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自治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糖业发展办公室等13个部门的工作职责,重点明确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单位职责,解决源头监管缺失问题,形成治超齐抓共管合力。

(三)工作任务措施。

围绕工作目标,结合职责分工,从源头管控、路面监管、科技引领、信用惩戒、法治治超等五个方面发力,明确工作任务、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逐步加大力度、拓宽广度、延展深度,循序渐进推进各方面工作开展。一是源头管控方面:源头治理是当前和下一阶段我区治超的重中之重,主要任务措施有建立完善重点源头单位公布、备案和动态调整制度;督促重点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源头技术监控和巡查检查;实行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装载倒查、举报、曝光、约谈和通报等制度;制定矿产资源类源头单位联合监管工作指引和货车非法改装源头联合监管工作指引;实行重点源头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整治;强化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执法检查;实行货车、拖拉机非法改装倒查制;实行非法改装风险分级管控等二是路面监管方面:主要任务措施有加强公路治超站点建设及运行管理;强化定点联合执法和流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推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坚决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推动实现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统一平衡好发展与安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并确保风险可控。三是科技引领方面:主要任务措施有推进广西治超联网系统平台建设和治超数据共享;依托信息化系统平台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全面推进科技治超执法进一步加强审管衔接;加强检测数据研判和使用等。四是信用惩戒方面:对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的行为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可有效倒逼相关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规范装载和运输行为,主要任务措施有规范实施信用惩戒;落实红黑名单差异化监管措施等。五是法治治超方面:已出台的《广西高速公路条例》《广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中均增加了治超相关内容,但我区缺少一部系统的治超地方性法规,严重制约了治超工作依法有效开展,且缺少激励约束机制,亟需从立法和激励机制方面强化顶层设计,主要任务措施有制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考核办法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广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出台等。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