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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兴安县召开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刘宁讲话 蓝天立主持 刘小明等发言

2021-12-03 10:04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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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兴安县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刘宁在会上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领导小组组长蓝天立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小明作重点发言,自治区党委常委集体出席会议。

刘宁首先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他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三农”工作重心已经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强调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我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于全国发展大局和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大意义,继续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像打好脱贫攻坚战那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有机贯通起来,充分发挥广西山水秀甲天下的独特优势,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铺展乡村振兴壮美画卷。

刘宁要求,要聚焦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大石山区和民族自治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重点群体,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补齐公共事业短板,因地制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及时跟进对接落实,确保新阶段粤桂东西部协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突出产业兴旺,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保障耕地和粮食安全,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根据乡村振兴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要深化农业农村各领域改革,有效激活资源要素、激发内生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刘宁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基层治理、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提升组织力、战斗力、号召力。加大对全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强统筹、明确标准、分类施策,强化评估考核,有计划有组织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抓紧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和具体举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蓝天立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各方责任,建立起与新时代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特点相适应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任务,突出挂图作战,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和考核体系,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准确把握标准和要求,因地因时因人、有力有效有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新时代我区乡村振兴新篇章。

黄世勇、方春明等在会上作重点发言,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桂林市分别汇报有关情况。会前,与会人员深入兴安县溶江镇五架车村,考察灵渠葡萄产业(核心)示范区和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情况。(董文锋 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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