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17: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要求,我厅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工作情况
(一)问题十五:贺州市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严重缺位,自2016年12月开展试点以来,文竹水电站等8个项目在公园内违规建设,直至2021年4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督办反馈后,相关项目才全面停产整改。
(二)整改责任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整改目标要求
健全贺州市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监管机制,明晰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责任;依法查处湿地公园内违法违规项目;修复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有效提升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
(四)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整改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及施工组织,对文竹至仙回二级公路(含弃土场)、昭平至平乐二级公路(贺州段)项目停工整改,加强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加快恢复河流岸线,完成项目对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等审核审批手续,按照制定的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我厅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印发通知、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生态保护相关文件,要求层层组织传达学习,在行业指导中严格贯彻生态环保理念,督促项目在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相关要求。
2.加强环保培训,坚定生态环保理念。组织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为主题的环保培训,300多名领导干部和员工参加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绿色生态环保理念。
3.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021年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就涉及生态保护等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多次开展项目现场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制定的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分区域、分类、分时间节点进行问题整改,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