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指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升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水平,拟订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督促、指导各地优化公路网建设,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联网收费,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三、负责指导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四、负责指导推进港口和码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船舶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督促港口码头业主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推动集疏港铁路水路运输。
五、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承担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相关的监督职责。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七、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引导企业完善运力配备,推动航空公司完善飞行与维修程序,提升燃油效率,控制航油消耗与排放。
八、负责民用机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民用机场污染治理,推进机场设施“油政电”建设和改造,加强机场周边区域民用航空器噪声监测和污染管理。
九、负责制定自治区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和质量,督促加强铁路沿线保护区的环境污染治理。 |
一、强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
(一)系统谋划,不断健全绿色制度体系。2023年,我厅成立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交通运输业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出台广西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广西绿色交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交科教发〔2023〕32号),扎实推进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等项目建设,2023年8月,评选出了平陆运河绿色航道建设、大浦高速公路的交能融合全路域场景绿色供能等6个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摆在平陆运河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与平陆运河建设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技术标准等,出台《平陆运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标准化指南》《平陆运河土石方综合利用工作管理机制》《平陆运河打造绿色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及配套技术体系等制度与技术文件,通过制度和技术标准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加强培训,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结合“交通强国广西大讲堂”,加强对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绿色交通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的宣传推广与培训,超过100多名领导干部和员工参加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绿色节能理念。同时,各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环保宣传培训教育,累计812场(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7590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生态环保相关知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绿色低碳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环保技术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三)认真落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我厅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公示的函》要求,于2023年5月在本厅官网对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的问题编号七、三十八、三十九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公示结果通过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并完成销号备案。“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违规施工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问题,2023年7月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红树林受损死亡及港口环境污染问题,正式完成销号备案。
二、持续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以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推进“一湾一江一运河”建设,着力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构建江海联通通道、陆海联动通道、空港出海通道,形成陆海空一体交通网。平陆运河进入全线动工建设新阶段,合规建设的外部条件、持续建设的要素保障全部满足,提前完工先导控制性建设工程,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80亿元。建成天峨至北海公路、红水河—黔江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等13个试点项目,崇左至凭祥城际铁路、湘桂铁路柳州枢纽扩能改造工程等一批试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完成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南宁至崇左城际铁路等14个试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率达100%。
三、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的工作部署,全力组织做好交通运输部在钦州召开的2023年运输结构调整暨多式联运发展现场推进会相关工作。推动广西第一、二批2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稳定运营,组织2个多式联运工程申报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其中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获公布为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打造了西部陆海新通道陆路跨境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等6个广西第一批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项目,对每个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并已下达6个项目的首笔奖补资金。北部湾港常态化开行连接西部省份的5条海铁联运铁路班列线路,铁山港铁路专用线等进港铁路正式开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增长迅猛。2023年1—12月,铁路货运量完成1.1503万吨,同比增长17.3%;水路货运量完成44846万吨,同比增长11.3%;全区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66285万吨、957万标箱,同比增长16.8%、15.8%;北部湾港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开行9580列,同比增长8.6%。
四、大力推进生态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积极落实低碳建设相关的要求,加强线位挖填平衡方案比选,强化选线选址生态优化,最大限度绕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环境敏感区,从源头上推动保护生态环境。平陆运河三大枢纽船闸按省水船闸设计,马道、企石船闸省水率为60%,青年船闸省水率为50%,论证编制《平陆运河土石方综合利用方案》,确保开挖的约3.39亿立方米土石方得到消纳利用。龙门大桥项目涉及红树林保护区,施工前期对涉及红树林保护区的施工点进行统一编号,设置红树林监测点,不定期进行红树林保护情况检查,及时记录并上报异常情况,有效减少对红树林的损害。二是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运营的百罗路、柳州北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项目100%重复利用原路面表面层沥青混合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南友路龙州联线路面大修基层冷再生项目实现资源再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桂柳路水泥路面共振碎石化项目,旧水泥板的再生利用率达80%以上。三是打造品质绿色工程项目。田新路、平南路、南百一期等3个项目获2023年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平南路业主单位获自治区推荐参选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西贵港北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4-6号泊位)项目获评全国三星级绿色港口,成为广西首家获得全国三星级绿色港口的码头项目。四是指导民用机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机场岸桥“油改电”机场区域内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等车辆的“油改电”。
五、持续推广应用低碳运输装备。大力支持鼓励公交、出租汽车及客运企业在新增车辆或更新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1—12月,全区共新增及更换城市公交车388辆,100%为新能源车辆;新增出租汽车(含网约车)28344辆,其中新能源车辆26535辆,占比93.62%。加快补齐充电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供给质量。截至目前,全区高速公路已建成服务区充电站点393个(单侧),充电桩4170个(按枪计),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2023年1—12月,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道路运输站场等交通枢纽共建设3026个新能源车充电桩。印发《广西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的指导意见》等,积极推广LNG船舶,建成LNG动力示范船30艘,在建44艘。
六、持续深化污染排放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广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023年1—12月,共注销淘汰12760辆,占目标任务的116%。持续推进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建设,完成贵港、玉林、河池、崇左、贺州市共52家维护站建设。提升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2023年1-12月,北部湾港完成船舶垃圾接收转运3500.6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4762.1吨,含油污水接收转运约18966.7吨;内河港完成船舶垃圾接收转运约218.4吨,船舶生活污水接收9604吨,含油污水接收转运约52.8吨,有效防止船舶水污染。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持续推进规模以上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2023年1—12月,北部湾港完成12个泊位29套岸电设施建设,使用岸电203.7万千瓦时。
七、积极推进绿色出行体系建设。南宁、柳州市持续推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完善政策机制、基础设施等方面,对公共交通系统进行“补短板”工作,逐步确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各种交通出行方式无缝衔接的公共交通体系逐步建立。第三批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贵港市已向我厅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桂林市正在按计划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交通运输部验收工作。全区客运枢纽联程联运水平明显提升,南宁凤岭客运综合枢纽站建成,实现铁路、公路、地铁、公交的“零换乘”。网约车、共享单车、定制公交等新业态快速发展,14个设区市的城区和46个县城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