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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二批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本批计划共1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2〕6号)、《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桂交科教发〔2023〕15号)要求,尽快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大纲评审、标准制修订等各项工作。广西地方标准项目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计划后15个月内完成申请报批工作,且项目进度计划各节点应按广西交通运输标准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否则将按延期处理。
二、2023年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全部纳入我厅绩效管理进行考核,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工作,项目经费预算开支应符合桂交科教发〔2023〕15号文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按进度使用。
三、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终止或撤销已下达计划的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如确需更改、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必须及时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提交相关材料,经我厅批复同意后方可更改、终止或撤销。
四、已下达计划的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其计划下达、征求意见以及发布实施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交通科技与标准化”专栏(http://jtt.gxzf.gov.cn/ztzl/jtkjybzh/)或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gxjtbwh.com/)进行查询。
附件:2023年第二批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表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