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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4〕48号)

2024-04-03 18: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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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广西交通运输科研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桂交科教发〔2023〕15号)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桂交科教发〔2023〕3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由交通运输领域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其中依托单位应为在广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优先考虑由企业作为依托单位申报的科技创新联合体。其他条件参照桂交科教发〔2023〕15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方向

结合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已有科技创新联合体类型,按照战略性、系统性谋划布局的思路,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重点支持低空飞行、轨道交通、智能装备、自动驾驶等方向的申报。

三、申报数量

本年度拟认定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不超过3个,各归口管理单位可推荐1个申报名额。

四、申报组织

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管理机构包括交通运输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依托单位、共建单位。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以下简称厅科教处)负责。

(二)归口管理单位是指平台依托单位所隶属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以及自治区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交通企业、驻桂企业总部、高等院校等单位。

(三)依托单位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建设主体。

(四)共建单位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平台建设、运行和发展的协同单位,可在区内外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中选择。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登录广西交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fw2.gxjtyst.cn:8088/)填报基本信息,并扫描上传《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书》(附件1)。

(二)资格审核。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应根据《平台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和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工作,并扫描上传《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推荐表》(附件2)。

(三)形式审查。厅科教处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厅科教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会议评审。

(五)正式认定。厅科教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审定培育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文件进行正式认定。

六、支持措施

(一)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作为培育申报广西创新联合体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后备对象。

(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交科教发〔2023〕32号)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七、其他事宜

(一)拟认定的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原则上不得与现有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省部级及以上交通领域科研平台重复。

(二)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在各科研平台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后勤服务以及激励和保障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三)广西交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开放时间自2024年4月20日0:00至2024年5月6日18:00。

未尽事宜,请与厅科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曾俐豪,13973437513。平台技术支持:胡明,13488714305、010—58278241。

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书

2.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推荐表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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