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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职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桂交便函〔2021〕52号

2021-04-19 18: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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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培训计划管理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5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在职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新常态下推动“交通强国”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现将《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职干部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开展理论培训。一是按照中央及自治区要求,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二是举办党建工作系列培训班。

(二)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以交通强国实施战略和交通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各处室的职能开展业务培训,为交通强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服务广西交通强区和面向东盟交通运输发展。

二、培训要求

(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勤俭节约的规定精神及新冠疫情防控需求,2021年的培训班继续采取集中面授和远程视频两种方式进行举办,各处室依据培训对象类别合理组织。

(二)列入年度计划的培训班纳入我厅绩效管理进行考核,请承担培训班的职能处室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

(三)2021年我厅交通干部人才培养项目已作为本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服务。请列入2021年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改革试点单位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沟通对接,规范采购流程;同时,加强中国—东盟(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师资库、课程资源库、培训平台系统等建设,提高培训会务人员素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培训服务质量。

(四)各培训班结束后进行在职干部培训登记,同时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是我厅职称评定和年审的重要条件。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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