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这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才能确保我国乡村发展再上新台阶,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对包括山东在内的全国各地,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殷切期望。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抓扶贫开发,要紧紧扭住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个基本保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这个治本之策,突出重点,上下联动,综合施策。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把粮食生产抓紧抓好,把农业结构调活调优,把农民增收夯实夯牢,把脱贫攻坚战打好打赢,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
2019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脱贫攻坚的标准,就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脱贫标准上,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要把握脱贫攻坚正确方向,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聚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加大对非贫困县、贫困村内贫困人口的支持,严格执行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时指出,发展才是社会主义,发展必须致力于共同富裕。国家越发展,越要把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好。要加强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在基层的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党员干部要到脱贫攻坚的一线、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火热实践中历练,经受考验,磨练党性,增进群众感情,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考察调研时强调,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互促互生。要把乡村振兴起来,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要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使乡村的精神风貌、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社会风气都焕然一新,让乡亲们过上令人羡慕的田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