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5 11:00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落实全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与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条件,转变乡村生产方式,优化乡村生态环境以及持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乡村和宜居城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持续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快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全面改造,深入推进宜居乡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道路通行水平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整治隐患里程1300公里。落实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部署,推进宜居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加强思想认识,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全区宜居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部署上来,把创造宜居乡村和城市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在开展宜居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进程中,严格按全区部署和要求,把握目标,突出重点。
(二)落实实施责任主体,加强项目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积极落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对项目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把压力传导下去以达到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建设的效果。
(三)加大督查力度,落实专项督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继续落实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确保乡村建设活动成果转化为常态成效,进一步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从而实现以乡村建设助推脱贫攻坚。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通过简报、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活动的成果,展示美丽广西建设成效。同时,在各地市定期上报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中发现亮点、选取典型,或组稿或约稿,主动提供给各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报道。
(五)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实施主体执行每月定期报送制度,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现项目精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