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宏骏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案(桂交复〔2018〕25—47号)
2019-07-16 08:49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政法处
河池市宏骏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案(桂交复〔2018〕25—47号)
1.案件名称:申请人河池市宏骏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作出的桂柳高来宾路政续罚〔2016〕42号,桂柳高南丹路政续罚〔2015〕8175、8165、8152、8126、8122、8119号,桂柳高柳州路政续罚〔2018〕34号,桂柳高南丹路政续罚〔2015〕8247、8241、8212、8210、6695、7754号,桂柳高南丹路政续罚〔2016〕13号,桂柳高南丹路政续罚〔2015〕7687、7508、7576号,桂柳高柳州路政续罚〔2018〕37号,桂柳高象州路政续罚〔2016〕32号,桂柳高柳州路政续罚〔2018〕36、35号,桂柳高南丹路政续罚〔2015〕6757号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案(桂交复〔2018〕25—47号)
2.办理结果: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行政复议
3.受理时间:2018年12月5日
4.结案时间: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