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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通知

2023-05-31 18: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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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 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相关文件精神 以及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要求,为及时把握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畅通信息 沟通渠道,强化调度指导,确保整治效果,现就报送工作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机制

(一)周报、月报。2023 年 3 月至 9 月,每周、每月报送专 项整治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重点 难点问题。信息周报、月报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1)编制,并经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向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宣传工作开展的活动视频、照片、宣传报道材料及文字说明材料等可随同每月月报材料一同上报(时间要求:每周三上午 10:00 前报送周报,每月 15 日前报送月报、宣传材料)。

(二)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送。各单位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附自查自纠表(详见附件2),经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向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要求:4月23日前)。

(三)专项整治工作线索、座谈讨论信息报送。各单位及时通过 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调查问卷、座谈讨论、投诉举报意见箱、信访渠道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具体报送模板可参见附件3、附件4),经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向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时间要求:每月 10 日前)。

(四)工作总结报送。各单位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经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向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要求: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时间为9月2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时间为11月10日前)。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周报、月报材料报送要有具体的数据、图片、案例等,避免走过场、形式主义,要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反映整治的真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周报、月报主要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整治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月报附不少于 1 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作专题说明。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 1 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请在首次报送时明确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单位联络员扫描附件 6 二维码进群。信息报送要突出“快”“实”“简”“准”,即报送要及时,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精简,数据要准确;标题统一为:xx 市 xx 单位 x 周(月份)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无需“穿靴戴帽”、直奔主题说“干 货”,强化事例和数据支撑,注意控制篇幅。

(三)信息报送至邮箱 gxjtzfjzcfgk@126.com,请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将本通知转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如有涉密内容请通过机要渠道报送。联系人:王昆,联系电话:0771—2115401;韦程文,联系电话:0771—2115401;谭海菊,联系电话:0771—2115408。

附件:1.信息报送内容要求

  2.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3.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查问卷

  4.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汇总表

  5.走访辖区企业座谈讨论清单

  6.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交流群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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