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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文书式样的通知

2013-11-25 17:18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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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文书式样》,适用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复议文书格式

1.文种标识用2号宋体字,居中排列;正文用3号仿宋字。

2.文号采取一案一号的方式编排,即案件所有文书均统一编为“复议机关简称复﹝年份﹞×”,如桂交复﹝20131号。

3.文书采用A4型纸印制。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可按本通知要求自行印制行政复议文书,并从201351日起使用。文书电子版请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gxjt.gov.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文书式样

 

 

 

 

20134月1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