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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 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3 17: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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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现将《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广西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统筹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巩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和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交办发〔202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乡村振兴、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以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融合发展为原则,依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农村客货邮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让农村运输发展更有温度、农民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区、市)创建情况,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突出典型探索、示范引领,2021年度打造3个以上样板县、建成10个以上客货邮综合服务站、开通20条以上客货邮合作线路;2022年至2025年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持续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和合作线路。重点推进样板县(区、市)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4方面融合,推动建立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邮政、供销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打造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供销合作等现有扶持政策、资金支持、设施设备、服务网络、运力资源等融合共享,完善客货邮综合服务网络建设的财政资金、投融资和土地划拨、房产使用等扶持政策,推动客货邮信息共享对接,解决农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和广西邮政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的相关人员组成。

组 长:黄永忠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陆正业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处长

        位现强  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处长

        韦斌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处长

        蒋贤旭  广西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处长

        张小健  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黄  飞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一级调研员

(主持工作)

成 员:郭庆红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刘定发  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副处长

        罗春慧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副处长

        朱华忠  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莫名胜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郭庆红兼任,成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科教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处、流通处、建设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广西邮政管理局普遍服务处,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管理科、旅客运输管理科、规划计划科等处室(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统筹推进广西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协调各市县建立健全客货邮融合发展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负责审核、确定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区、市),并指导样板县(区、市)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创建和推广样板县(区、市)创建成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客货邮融合发展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召开会议,通报进度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7月底前和2022年至2025年每年6月底前)。2021年7月底前,研究制定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情况、第二批申报情况,选择3—4个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区、市)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指导创建县(区、市)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制定创建方案。2022年至2025年每年6月底前,根据交通运输部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确定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综合服务站和合作线路,持续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二)创建阶段(2021年至2025年每年7月下旬—11月)。指导创建县(区、市)建立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指导创建县(区、市)以共享扶持政策、资金支持、网络资源、站场资源、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为重点,推进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供销合作等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设备和扶持政策,优化客货邮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货邮样板模式,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促进农村运输可持续稳定运行。2021年组织开展创建客货邮融合发展调研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广西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线路运营要求。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至2025年每年11月—12月)。每年11月底前,各创建县(区、市)完成客货邮融合发展总结工作,提炼示范创建成效和亮点。每年12月底前,自治区对创建县(区、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凝练典型发展模式和经验,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提升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五、各部门联络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莫宽文,0771—211503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林波,0771—2182965;自治区商务厅 韦雨田,0771—2211622;自治区供销社 莫名胜,0771—5305763;广西邮政管理局 覃透,0771—2630810;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文婧,0771—211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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