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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1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材料的函

2023-01-05 17: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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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财经委: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2〕68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水运建设助资金”等2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材料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完善自评材料。现将修改后的绩效自评材料随函报送,请审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 2021 年度绩效自评材料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建设补助资金转移支付 2021年度绩效自评材料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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