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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文种类: 规范性文件
标  题: 关于印发广西交通建设项目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交基建发〔2008〕94号
成文日期: 2008年09月24日 印发日期: 2008年09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年份: 2008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其他_工业、交通 文件序号:94

关于印发广西交通建设项目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桂交基建发〔2008〕94号

2024-01-09 11:4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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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交通基建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公路管理局,北海、钦州市港务(口)管理局,各公路 BOT项目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投资集团、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桂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近年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各种建筑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材料价差风险加剧,超出了项目业主、承包人的正常风险范围,直接影响交通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工期。为减少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维护我区交通建设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我区交通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广东交通厅关于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66 号)精神,我厅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交通建设项目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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