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17: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定兰海高速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桂北投报〔2024〕150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收费标准及收费期限的批复》(桂政函〔2024〕121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改善不停车快捷收费服务、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等工作部署要求。
附件:1.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2.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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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运 输 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