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平陆运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2-05-23 11: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落实《内河航运发展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促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编制平陆运河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研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及《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陆运河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横州市

4)项目概况:平陆运河是广西内河水运规划中重要的一条出海通道,始于自治区首府南宁下游西江干流151km处的西津库区沙坪河口,跨沙坪河与钦江支流旧州江分水岭,经陆屋沿钦江干流南下进入北部湾钦州港海域,运河全长约140km,是一条通江达海的水运通道。平陆运河航道技术等级为内河I级。平陆运河从上游至下游建设马道、企石、青年三个梯级枢纽,各枢纽同步建设双线5000吨级船闸。航道先期按3000吨级标准建设,远期根据货运量需求及船舶大型化发展情况适时提等升级。

5)建设内容:航道工程、航运梯级工程、配套工程(助航设施、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水利设施拆除及改造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报告书查阅方式:见本网页附件1及附件2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横州市,钦州市灵山县、钦北区、钦南区沿线城镇、村庄公民和法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可通过留言、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2)反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人:宋,电话:0771-2115662

   箱:gxjttsyc@163.com

   真:0771-2115033

单位名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人:唐,电话:010-84184198

   箱:tangwei1@pdiwt.com.cn

   真:010-84199065

七、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人:姜,电话:010-57802680

   箱:jiangwenxi615@163.com

   真:010-56782678

附件1:《平陆运河(平塘江口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平陆运河(兰海高速钦江大桥以下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关联文件: